2021-09-19| 发布者: 虹济新闻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浙江省桐乡市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码楼市调控。文件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商品住房销售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变更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购房人违规转让期房提供便利或经纪服务。
(文章来源:经济通中国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虹济新闻网
GMT+8, 2019-1-6 20:25 , Processed in 0.100947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虹济新闻网 X1.0
© 2015-2020 虹济新闻网 版权所有